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接触式”办税要求,便利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7月1日起上线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缴税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微信“大连税务定期定额个体户申报缴税”小程序暂停使用。
二、大连市范围内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该功能以“税款确认式”的方式便捷完成申报。
三、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前需先在大连税务企业号中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和企业绑定。
四、安卓机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下面二维码或在网页版电子税务局“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税务局APP安装程序。
苹果机用户可以在App Store 中搜索“大连税务”下载使用。
功能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操作手册.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30日
编辑:陈燕虹